2007年5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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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兴 不肯还5万判罚10万元
余红梅

  家有百万家产,却始终不肯归还判决确认的5万多元债务。经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该区法院一审以陈时才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